央视聚焦:婴幼儿辅食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追踪
母婴用品 | 发布:2026-07-06T01:00:04.000Z | 更新:2026-07-06T01:00:04.915Z | 作者:母婴在线编辑部
2026 年 7 月初,央视新闻聚焦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司组织修订的《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本次修订聚焦禁用蜂蜜、致敏原料贮存独立化、委托生产责任、每批全项目自检等关键条款,对婴幼儿辅食产业链的合规基线进行系统性抬升。
【一、事件事实层:细则修订四项关键条款】
2026 年 7 月初,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朝闻天下》栏目报道: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司组织修订的《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社会意见。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司负责人马朝辉在央视报道中介绍了本次修订的重点条款(来源:央视新闻《朝闻天下》2026-07 报道)。
依据征求意见稿披露,修订的核心方向可归纳为四项:其一,明确婴幼儿辅助食品禁用蜂蜜作为原辅料,与国内外儿科共识对 1 岁以下婴儿不建议食用蜂蜜的立场一致;其二,要求致敏原料(含麸质、鸡蛋、乳、坚果、大豆、鱼、甲壳类等)在原料贮存与生产环节实行独立化管理,避免交叉污染;其三,明确委托生产双方的责任边界,委托方对产品质量安全承担主体责任、受托方对生产过程合规承担直接责任;其四,要求企业对每一批次婴幼儿辅助食品实施出厂前的全项目自检(覆盖国家标准要求的全部理化、微生物、污染物指标),并保留自检原始记录(来源: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征求意见稿的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本次修订面向的产品范围主要包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GB 10770 等所覆盖的婴幼儿辅助食品品类(来源: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 GB 10769、GB 10770 文本页)。
【二、行业规律层:从抽检约束到全过程许可约束】
其一,禁用蜂蜜条款在标签合规与配方开发端的影响。此前部分婴幼儿谷物辅食、饼干品类以蜂蜜作为风味或替代甜味来源,本次细则修订后,此类配方将退出市场;企业侧应对含蜂蜜配方的产品进行系统性替代(如麦芽糖浆、果泥等)并同步更新标签。
其二,致敏原料独立贮存的成本效应。多品类共线生产的中小企业将面对生产线改造、独立仓储区分设的额外成本;头部品牌通常已具备独立车间与仓储区分设,短期合规压力较低。这一条款客观上抬升行业进入门槛。
其三,委托生产责任明晰的双向意义。国内婴幼儿辅食赛道中,代工模式占比不低。责任明晰后,品牌方(委托方)在采购与批次抽检环节的合规投入将增加;代工方对自身生产合规的直接责任压实,减少事后甩锅空间。
其四,每批全项目自检的合规成本。全项目检测包括污染物(重金属、真菌毒素等)、微生物、营养素含量、致敏原等,单批次全项目检测成本通常在数千元量级;对高频次小批量生产的中小企业形成较明显的合规负担,也从供给侧减少低质产能。
【三、行业建议层:企业与家庭两端的应对
其一,企业端建议按征求意见稿关键条款做提前预演:一是配方端进行含蜂蜜及其他敏感原辅料的替代方案设计;二是生产端评估致敏原料独立化改造的资本开支;三是委托生产合同端补充责任条款与批次追溯机制;四是质量端配置每批全项目自检的实验室能力或委托再者方检测机构。
其二,家庭端选购建议以看标签、看批次、看抽检三项作为基本动作:一看产品标签的原辅料清单与致敏原提示;二看包装上的生产批次与生产日期,是否可通过品牌方查询自检报告;三看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抽查通报中该品牌是否有历史通报(来源: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抽检通报页面)。
其三,行业侧应对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节奏保持关注。依据以往食品安全相关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修订节奏,从征求意见稿到正式实施通常需要 6-12 个月过渡期,企业可利用过渡期完成合规改造。
其四,从家庭喂养角度,1 岁以内婴儿是否食用蜂蜜、致敏食物的引入时机等具体喂养问题,应以儿童保健医师建议为准,避免依赖网络信息自行决定。
免责声明:本文所涉政策、产品与健康信息仅供行业观察参考,不构成医疗建议或购买指引;婴幼儿具体喂养、用药、护理事项请咨询妇幼保健机构或执业医师。
【信息来源】
1.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朝闻天下》关于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的报道,2026 年 7 月。
2.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10769、GB 10770 文本,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
4.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产品质量抽查通报页面,市场监管总局官网。
关于本文的常见问题
事件事实层:细则修订四项关键条款
2026 年 7 月初,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朝闻天下》栏目报道: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司组织修订的《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社会意见。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司负责人马朝辉在央视报道中介绍了本次修订的重点条款(来源:央视新闻《朝闻天下》2026-07 报道)。 依据征求意见稿披露,修订的核心方向可归纳为四项:其一,明确婴幼儿辅助食品禁用蜂蜜作为原辅料,与国内外儿科共识对 1 岁以下婴儿不建议食用蜂蜜的立场一致;其二,要求致敏原料(含麸质、鸡蛋、乳、坚果、大豆、鱼、甲壳类等)在原料贮存与生产环节实行独立化管理,避免交叉污染;其三,明确委托生产双方的责任边界,委托方对产品质量安全承担主体责任、受托方对生产过程合规承担直接责任;其四,要求企业对每一批次婴幼儿辅助食品实施出厂前的全项目自检(覆盖国家标准要求的全部理化、微生物、污染物指标),并保留自检原始记录(来源: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征求意见稿的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本次修订面向的产品范围主要包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GB 10770 等所覆…
行业规律层:从抽检约束到全过程许可约束
其一,禁用蜂蜜条款在标签合规与配方开发端的影响。此前部分婴幼儿谷物辅食、饼干品类以蜂蜜作为风味或替代甜味来源,本次细则修订后,此类配方将退出市场;企业侧应对含蜂蜜配方的产品进行系统性替代(如麦芽糖浆、果泥等)并同步更新标签。 其二,致敏原料独立贮存的成本效应。多品类共线生产的中小企业将面对生产线改造、独立仓储区分设的额外成本;头部品牌通常已具备独立车间与仓储区分设,短期合规压力较低。这一条款客观上抬升行业进入门槛。 其三,委托生产责任明晰的双向意义。国内婴幼儿辅食赛道中,代工模式占比不低。责任明晰后,品牌方(委托方)在采购与批次抽检环节的合规投入将增加;代工方对自身生产合规的直接责任压实,减少事后甩锅空间。 其四,每批全项目自检的合规成本。全项目检测包括污染物(重金属、真菌毒素等)、微生物、营养素含量、致敏原等,单批次全项目检测成本通常在数千元量级;对高频次小批量生产的中小企业形成较明显的合规负担,也从供给侧减少低质产能。 【三、行业建议层:企业与家庭两端的应对 其一,企业端建议按征求意见稿关键条款做提前预演:一是配方端进行含蜂蜜及其他敏感原辅料的替代方案设计;二是生产端评估致敏原料独…
行业建议层:企业与家庭两端的应对 其一,企业端建议按征求意见稿关键条款做提前预演:一是配方端进行含蜂蜜及其他敏感原辅料的替代方案设计;二是生产端评估致敏原料独立化改造的资本开支;三是委托生产合同端补充责任条款与批次追溯机制;四是质量端配置每批全项目自检的实验室能力或委托再者方检测机构。 其二,家庭端选购建议以看标签、看批次、看抽检三项作为基本动作:一看产品标签的原辅料清单与致敏原提示;二看包装上的生产批次与生产日期,是否可通过品牌方查询自检报告;三看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抽查通报中该品牌是否有历史通报(来源: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抽检通报页面)。 其三,行业侧应对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节奏保持关注。依据以往食品安全相关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修订节奏,从征求意见稿到正式实施通常需要 6-12 个月过渡期,企业可利用过渡期完成合规改造。 其四,从家庭喂养角度,1 岁以内婴儿是否食用蜂蜜、致敏食物的引入时机等具体喂养问题,应以儿童保健医师建议为准,避免依赖网络信息自行决定。 免责声明:本文所涉政策、产品与健康信息仅供行业观察参考,不构成医疗建议或购买指引;婴幼儿具体喂养、用药、护理事项请咨询妇幼保健机构或执业医师。 【信息来源
1.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朝闻天下》关于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的报道,2026 年 7 月。 2.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10769、GB 10770 文本,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 4.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产品质量抽查通报页面,市场监管总局官网。